[quote="s13467982"]這是什麼爛更新阿~網站又不能下載新的程式更新又慢
浪費錢買這一ㄍ月
他媽的~請稍後再試....
試你媽毛[/quote]
我就順利 更新了!!@@
你更新速度慢 為啥 不想想自家網路品質一ˇ一
那麼多人用夥伴 自動更新 一定會塞車
如果說 夥伴 真的讓你失望
你大可以選擇 不要用了
就當作花錢買清一家公司
不要使用就好了^^
爛死了
Re: 爛死了
nicholas0225 +1
ps:沒幫開版版大說話!
法律追朔權是指...某件案子在已審或未審前所追朔的
第 80 條 追訴權,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:
一、犯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,三十年。
二、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二十年。
三、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十年。
四、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罪者,五年。
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。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,自行為終了
之日起算。
第 83 條 追訴權之時效,因起訴而停止進行。依法應停止偵查或因犯罪行為人逃匿
而通緝者,亦同。
前項時效之停止進行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:
一、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確定,或因程序上理由終結自訴確定者。
二、審判程序依法律之規定或因被告逃匿而通緝,不能開始或繼續,而其
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四分之一者。
三、依第一項後段規定停止偵查或通緝,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
款所定期間四分之一者。
前二項之時效,自停止原因消滅之日起,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,一併計
算。
第 84 條 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:
一、宣告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,四十年。
二、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,三十年。
三、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,十五年。
四、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罰金或專科沒收者,七年。
前項期間,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。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,自保安
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。
第 85 條 行刑權之時效,因刑之執行而停止進行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能開始或繼
續執行時,亦同:
一、依法應停止執行者。
二、因受刑人逃匿而通緝或執行期間脫逃未能繼續執行者。
三、受刑人依法另受拘束自由者。
停止原因繼續存在之期間,如達於第八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四分之
一者,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。
第一項之時效,自停止原因消滅之日起,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,一併計
(2)把橘子所買的遊戲版權~來拿修改~而營利就已是違法了好嗎?
如私服~
ps:沒幫開版版大說話!
法律追朔權是指...某件案子在已審或未審前所追朔的
第 80 條 追訴權,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:
一、犯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,三十年。
二、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二十年。
三、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,十年。
四、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之罪者,五年。
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。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,自行為終了
之日起算。
第 83 條 追訴權之時效,因起訴而停止進行。依法應停止偵查或因犯罪行為人逃匿
而通緝者,亦同。
前項時效之停止進行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:
一、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確定,或因程序上理由終結自訴確定者。
二、審判程序依法律之規定或因被告逃匿而通緝,不能開始或繼續,而其
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四分之一者。
三、依第一項後段規定停止偵查或通緝,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
款所定期間四分之一者。
前二項之時效,自停止原因消滅之日起,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,一併計
算。
第 84 條 行刑權因下列期間內未執行而消滅:
一、宣告死刑、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,四十年。
二、宣告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,三十年。
三、宣告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,十五年。
四、宣告一年未滿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罰金或專科沒收者,七年。
前項期間,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。但因保安處分先於刑罰執行者,自保安
處分執行完畢之日起算。
第 85 條 行刑權之時效,因刑之執行而停止進行。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能開始或繼
續執行時,亦同:
一、依法應停止執行者。
二、因受刑人逃匿而通緝或執行期間脫逃未能繼續執行者。
三、受刑人依法另受拘束自由者。
停止原因繼續存在之期間,如達於第八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四分之
一者,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。
第一項之時效,自停止原因消滅之日起,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,一併計
(2)把橘子所買的遊戲版權~來拿修改~而營利就已是違法了好嗎?
如私服~
Re: 爛死了
開版的大大---火氣也太了罷,這是每次只要橘子更新lin.bin必然會發生的事,你稍微延後一點再下載就好了
(況且每次改版橘子都動不動就緊急維修,今天到現在我的伺服器就緊急維修2次了)
個人對731228以前發表的言論都很質疑,但這次個人卻支持他的說法,你可建議天堂伙伴多開幾個下載點,
又何必出惡言呢?
至於樓上的兄弟觀點就有討論空間了!
(不能因為對方是技女你就可以白嫖,只要對方告你強姦你就麻煩了.如你所言那賣帳號及天幣你就可以再盜回來嗎?)
期待天堂伙伴更加油,尤其這次的的不能穿人問題,加油!
(況且每次改版橘子都動不動就緊急維修,今天到現在我的伺服器就緊急維修2次了)
個人對731228以前發表的言論都很質疑,但這次個人卻支持他的說法,你可建議天堂伙伴多開幾個下載點,
又何必出惡言呢?
至於樓上的兄弟觀點就有討論空間了!
(不能因為對方是技女你就可以白嫖,只要對方告你強姦你就麻煩了.如你所言那賣帳號及天幣你就可以再盜回來嗎?)
期待天堂伙伴更加油,尤其這次的的不能穿人問題,加油!